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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4年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考录选调7名干部通知

遴选网 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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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纪委、监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纪委、监察局,中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省直机关纪工委、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考录选调一批公务员到省纪委监察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录选调名额

  本次面向全省公务员考录选调7人。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坚定,党性观念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努力;有较强的业务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口碑好。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文字综合或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办案件能力特别突出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具有五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一)组织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市(地)、省直管县(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干部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名额不限;中省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及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或驻在部门符合条件的干部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名额不限。

  (二)报名程序。由本人填写《报名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报考后,报所在市(地)纪委监察局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盖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

  (三)资格审核。各市(地)纪委监察局及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代省纪委监察厅对本地区、本单位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报名条件并同意报考的进行推荐和汇总,填写《报考人员推荐表》(盖章),连同报名人员《报名申请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6月20日前报省纪委干部室。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一律不得录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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