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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及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比选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对象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比选岗位
本次比选岗位为市委统战部机关综合岗位,拟任职级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共设1个职位2个名额(详见附件1)。
三、比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干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比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7.1990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即2026年9月14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选调生有驻村要求的,未按规定完成相应驻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比选。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竞争性比选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党委统战部至少推荐1名同志参加本次比选,考试成绩适时通报各县(区)党委统战部;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本次比选。此外,凡是符合条件的同志,均可自荐参加比选,单位应当积极支持。本次比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9月18日18:00截止。推荐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交《组织推荐人选报名表》或《个人自荐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3、4,需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电子档、盖章扫描件各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bswtzbrsk@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比选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发放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综合测评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程序降低开考比例、缩减或取消比选名额。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总成绩计算。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满分为100分。
(三)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市委统战部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委统战部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通知发布后至本次比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委统战部决定是否递补。
(五)顶岗锻炼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对应岗位顶岗锻炼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顶岗锻炼岗位由市委统战部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顶岗锻炼期满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因顶岗锻炼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市委统战部决定是否递补。
(六)讨论决定
顶岗锻炼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市委统战部综合考察、顶岗锻炼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决定拟转任人员。
(七)公示及转任
由市委统战部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争性比选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此外,在未能选拔到规定数量人选的情况下,可减少部分比选名额。
(二)本次竞争性比选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委统战部干部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958023。
附件:
1.中共宜宾市委统战部2026年竞争性比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宜宾市委统战部
2026年9月14日
原标题:中共宜宾市委统战部关于竞争性比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0388fb65-dda3-4002-a492-a913a32d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