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曲靖市水务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若调出方不同意调动的,即停办理,取消或递减遴选岗位。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由曲靖市水务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或邮箱,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事业单位遴选考试。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遴选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诚信档案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手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通知联系,因联系不畅造成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遴选各程序相关事宜由曲靖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七、相关电话
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874--3333539(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74-3365589(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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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xls
附件5.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doc
附件6.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doc
原标题: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含遴选计划)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21541&lb=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