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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需达到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且达到本面试考场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由长顺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长顺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 (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下文,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各遴选单位确定。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监督电话:0854—6822576 0854—6826505
附:长顺县2012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第一批次)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