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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经金阳新区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99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人数及职(岗)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计99名,遴选职(岗)位详见《金阳新区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范围
根据职(岗)位特点,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6、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