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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流程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23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详见附件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参公、全额或差额事业身份证明材料(差额事业身份仅限于报考乡镇卫生院);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6)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7)其他职(岗)位遴选条件要求的印证材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4、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金阳新区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各遴选单位需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报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遴选职位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研究,可减少遴选计划、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的,报考者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拟报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各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