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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推动县域经济加速发展,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涉及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等30个部门。其中:
1.县教育局的遴选职位只面向教育系统遴选;
2.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遴选职位只面向卫生系统遴选;
3.县委宣传部(含县电视台)、县文体广电局的遴选职位可以面向教育系统遴选;
4.其余所有遴选职位不面向教育、卫生系统遴选。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2011年8月1日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