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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参加选拔的“三类人员”资格条件
参加选拔的“三类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以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参加选拔的,应当是在职在编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并且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已调动或考录进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不适用这一身份。
(2)以村干部身份参加选拔的,应当是在职在岗的建制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并且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满5年(可累计),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岗时考录为乡镇公务员,现仍在职在编的,并且满足前述条件的,可以村干部的身份参加选拔。考录为或调动到其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则不适用这一身份。
(3)以大学生村官身份参加选拔的,应当是在职在岗并且服务期满3年的大学生村官。在岗时考录为乡镇公务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并且满足前述条件的,可以大学生村官的身份参加选拔。考录进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或者已离任的大学生村官,则不适用这一身份。
(三)参加选调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1.范围。
面向除上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以外的全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县直派驻或主管的各镇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
2.参加选调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符合基本条件,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8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3)现任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管理岗位职务的。特别优秀或者班子结构需要,经单位(主管单位)推荐的,可放宽至现任科员级(相当于科员级管理岗位职务)满3年。
本次公推差选中“相当于副科级管理岗位职务”指机构规格定级相当于正科级的事业单位副职领导职务,或机构规格定级相当于副科级的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
“相当于科员级管理岗位职务”指:①县直单位派驻或主管的,机构规格定级相当于科员级或未定级的乡镇事业单位正职(具体有:林业工作站、水利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财政所、水产畜牧兽医站、国土所、食药监所、合管中心经办点、初中、中心校、卫生院);②机构规格定级相当于正科级的事业单位中层正职职务,或机构规格定级相当于副科级的事业单位副职领导职务;③县直单位管理的机构规格未定级的二层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
四、公开推荐的方式及截止时间
公开推荐的方式分为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两种。单位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单位推荐的,须经主管单位党政班子讨论决定上报推荐人选。推荐的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单位党政班子会议记录复印件以及《苍梧县公开推荐镇领导班子成员单位推荐表》(附件1)。同时提供被推荐对象的任职文件、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编制簿(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县处级单位(含)以上的表彰奖励等资料复印件;
个人自荐的,自荐人必须如实填写《苍梧县公开推荐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自荐表》(附件2)并署名。同时提供本人的任职文件、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编制簿(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县处级单位(含)以上的表彰奖励等资料复印件。
以上两种推荐方式推荐的人选,由主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签署同意意见,并填写《苍梧县公推差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名册》(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同时,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被推荐人主管单位核验盖章。
本方案电子版及有关推荐表格可在苍梧县人民政府网站直接下载。网址:www.cangwu.gov.cn
无论采取何种推荐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推荐表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县公推差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一经核实信息不实的,取消有关资格,并视具体情形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档案。须在2016年4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县委组织部,过期将不予受理推荐提名。相关材料送交地址: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8号苍梧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传真:0774-2682327邮编:543100。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推荐选拔“三类人员”和选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使用同样的程序和方法,同步进行,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推荐、资格审查、初选、竞岗述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述职者用普通话竞岗述职,时间5分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整个工作过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具体监督,县委组织部设立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74--2681918,信件举报请邮寄: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8号苍梧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邮编:543100。
原标题:2016年苍梧县公推差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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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公推差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