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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6亳州市直单位遴选32人公告

亳州人事考试网 2016-04-0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32名,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一)行政机关、参公单位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事业单位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报考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报考事业单位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或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

  3.由下级机关转任(或调动)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年度考核近2年来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16日之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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