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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和信息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黄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选、转聘)暂行办法》通知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黄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任)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任)职位及名额
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
二、遴选(选任)范围
遴选(选任)的范围为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含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三、遴选(选任)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主任科员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理工类或经济类相关的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党政综合部门或具有工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5、现任正科职(级)或任副科职(级)职务3年及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心健康。
(二)副主任科员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理工类或经济类相关的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5、现任副科职(级)或任科员职务3年及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报考人员为选调生的,除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外,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同意的意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