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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63人公告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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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以楚雄市打造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为发展定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推进和规范公开选调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全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中共楚雄市委组织部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楚市人社通〔2020〕12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楚雄市决定于2021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共选调工作人员63名,其中:公务员20名、事业身份人员43名(含选调安置在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在编制限额内和职数、职位空缺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

(一)面向市内、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事业人员除外)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选调。退役军人选调岗位,仅面向安置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的退役军人(含教育、卫生系统安置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

(二)选调到公务员岗位工作的,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现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人员。机关公务员或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或工勤人员岗位的,选调后,应承诺自愿放弃机关公务员或机关工勤人员身份,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机关工勤人员只能转为事业工勤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跨系统选调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所在单位岗位设置要求,转评相应职称系列。

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试用期除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报考;

6.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具有2年(含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7.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指本市报名人员,含退役军人);

8.符合公告岗位的选调要求;

9.法律、法规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不得报考市纪委市监委岗位;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按照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到村任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任期未满一届的;

8.2020年以来参加楚雄市公开选调报名后无故未参加笔试、面试及后续环节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楚雄市2021年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楚雄市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和《楚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退役军人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条件说明如下:

1.年龄认定。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以下指1981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45周岁以下指1976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2.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到学生信息档案。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报考的成人高考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均视为国民教育。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

选调岗位要求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一本以上的,是指高考录取招生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的学校,以《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所列一本文理科高校为准。

3.工作年限认定。事业单位面向市内选调的岗位,要求报名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5年是指2016年10月31日至今在现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4.工作经历的认定。选调岗位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意见和个人档案记录情况进行认定。同等条件下是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其他情形。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向全市各乡(镇)、市属单位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同时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威楚先锋等新闻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公务员选调职位(楚雄市复兴巷38号中共楚雄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电话0878-3123259);事业单位人员和退役军人选调职位(楚雄市鹿城镇自强路4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0878-6550178)。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仅市外报名人员提供);

③《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仅市外报名人员提供);

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近期个人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标注姓名、所报考岗位代码);

⑥《楚雄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以上报名材料,是复印件的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情况负责。凡报名人员提交《公开选调承诺书》的,视为报考人员所提供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符合岗位要求,如在考察阶段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5年内不得参加楚雄市公开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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