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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遴选1人公告

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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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文秘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名(见附表1)。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党史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汉语言文学、文秘、历史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五)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31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广安市委办公楼6楼627室),咨询电话:(0826)263267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 (www.gapta.gov.cn),广安党史网 (htt://www.gazx.org/dsw/)认真阅读公告,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表 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资料: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荣誉证、发表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电话通过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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