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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2.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 笔试:时间、地点见本人《准考证》。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党史网上予以公布。
4.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满分100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或选聘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遴选试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党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遴选试用的,顶岗试用3个月。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为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
原标题:中共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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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