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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万州区级机关遴选34人公告

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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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区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区级机关(含街道机关、区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区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有26个单位遴选34人,具体职位见《2016年万州区区级机关(街道)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区内乡镇(街道)机关、政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编号(或正在办理登记编号),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殊职位要求除外);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特殊职位要求年龄以此类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5月31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重庆市万州区区级机关(街道)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于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下午5时到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办公楼418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须由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万州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的,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提供。

  3.缴费。按照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进入面试的,面试费每人40元,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收取。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后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每个职位的遴选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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