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大力推动南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中共南安市委研究,决定面向泉州市公开选拔5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共青团南安市委员会书记1名
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1名
南安市蓬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各职位具体条件
1.共青团南安市委员会书记职位
面向泉州市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必须是在泉州市所辖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含中直、省直驻泉机关及参公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
2.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位
面向泉州市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必须是在泉州市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含中直、省直驻泉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学、城镇规划专业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级(或相当科员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城乡规划工作。
3.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职位
面向泉州市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必须是在泉州市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含中直、省直驻泉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级(或相当科员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
4.南安市蓬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职位
面向泉州市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必须是在泉州市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含中直、省直驻泉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级(或相当科员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
5.南安市向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职位
面向泉州市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必须是在泉州市所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含中直、省直驻泉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职务或任科员级(或相当科员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