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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位条件的几点说明:
1.相当科员级分别为管理类事业干部任九级职员或技术类事业干部取得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2.计算任职年限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年1月(含1月)。
3.报考者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以上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列专业一致,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为准。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如隐瞒或伪造相关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参加各类聘用、录用、公选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5)各级各地施行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后,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任或转任的。
2.报考人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6年3月5日8:00至2016年3月11日17:30,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2016南安公选”栏查询岗位,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名。
2.公开选拔咨询点: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南安市委机关大楼五楼公选办,邮编362300;传真:0595—86392230;咨询电话:0595—86393256;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南安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2016年3月5日8:00至 2016年3月12日17:30,报考者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2016年3月6日8:00至2016年3月13日 17:30,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2.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根据其它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具体改报事宜详见南安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naparty.cuncun8.com)的“南安市2016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专栏”(以下简称南安市公选专栏)。
3.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6年3月18日9:00至2016年3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选拔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下旬,考试地点设在南安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通过南安市公选专栏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