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银川市财政局面向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
一、选调职位
1、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名)
工作人员3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名。
2、银川市财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4名)
(1)银川市财政局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
(2)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行政编制职位的范围:全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军队转业干部、全区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的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报考事业编制(参公)职位的范围:全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范围:全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事业单位中经全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考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银川市财政局职位的,应是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报考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职位的,应是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不含副科级)或八级职员以下工作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7)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31日,含试用期)方可报考。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3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位的,到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处报名(银川市民大厅A区7楼722房间);报考银川市财政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到银川市财政局报名(银川市行政中心3号楼115房间)。
报考者从宁夏政府网、银川政府网、银川党建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银川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份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及3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