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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年南阳市新野县委巡察机构选调12人公告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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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委巡察机构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含副科级以上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给予支持,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费用:考务费每人30元。

  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新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该表由报考者从新野县政务网上下载填报。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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