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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提升我县各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第14届75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选调我县各镇安监所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屯昌县教育系统及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养的干部身份人员进行公开选调,公开选调名额为10名,安排到各镇名额分别为:南坤镇2人,南吕镇2人,西昌镇2人,坡心镇1人,枫木镇1人,乌坡镇1人,新兴镇1人。
二、报名条件
(一)海南省户籍;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三)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31日后出生);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五)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因工作岗位特殊,户外工作强度大,本次选调只限男性。
(七)报名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方可报名。其中教育系统中的骨干教师、所在学校紧缺的学科人才、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小学高级以上职称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三、选调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通过屯昌县党政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
(二)报名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12日;
2.报名地点:屯昌县人社局;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单位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写《屯昌县公开选调各镇安监所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参加选调考试对象。
(三)选调考试及考察
选调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安全生产及相关知识,笔试后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10名拟选调人员。由县选调办组织考察小组,对10名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通过考察后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屯昌县党政网上公示7天。
(四)确定选调人员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自愿选择工作岗位,并经选调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选调。
四、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向被选调者收取费用。
咨询电话:0898-67812708(县人社局、县安监局)
原标题:屯昌县2015年公开选调各镇安监所工作人员公告
屯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