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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赣县统计局普查中心队伍建设,根据县政府赣政办抄字[2015]148号抄告单,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赣县统计普查中心工作人员岗位2名。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县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医院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5.2013年、2014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统计、会计或相关专业。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跟班学习、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正式调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8:30至11月7日17:30。考生直接到县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地址:赣县县城梅林大街9号,联系电话:4438089 。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必须提供主管部门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供审核,并交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结束后,由赣县统计局统计普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11月11日自行到赣县统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分数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公文写作、专业知识等。
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2日
跟班入闱比例为1:2,与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跟班学习。
(四)跟班学习。由县统计局发跟班学习函,跟班学习3个月,跟班学习期满,由县统计局领导班子和相关股室进行考核打分,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跟班学习期满后,将组织跟班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控制在10分钟之内。主要测试跟班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计算出考生总成绩:跟班评分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入闱人员(若总成绩并列者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考察)与体检
由县统计局牵头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考核(考察)对象进行考核考察,方案另定。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组织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如有考核(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时,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核(考察)体检人员。
(七)公示
将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有异议者,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八)正式选调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享受选调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待遇。
原标题:赣县统计局统计普查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赣县统计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