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为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宣城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科员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职位要求见选调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经省批准的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对象范围可放宽至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后实行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2012年前(含2012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工作人员选调的公告和职位表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xcrs.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cpta.gov.cn)上发布,之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选调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cpta.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9: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本次选调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下载《宣城市2015年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其任免机关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10月28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选调单位(传真号码见选调单位职位表)。
3、资格审查。各选调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7:00。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选调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10月28日17: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0月29日11:3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部门。选调部门应在10月29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于10月30日9: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对个别特殊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于10月30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选调部门于10月30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11月12日起可从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