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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培养选拔基层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精神,参照《关于州直部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财政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纪检法纪教育中心、市小庙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公务员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1、市财政局机关公务员6名;
2、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机关公务员1名;
3、市供销合作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
4、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名;
5、市纪检法纪教育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6、市小庙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年度考核无不称职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6.符合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7.遴选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资格、经历等职位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报名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达到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在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市政府309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公开遴选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遴选职位报考。
2.填报信息。准确填写《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贴上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在简历中注明,并按要求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查后盖上鲜章,报名时交报名处。
3.报名时报考者须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提供学历、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份,交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
5.属公务员(参公人员)的报考者需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盖主管部门公章,注明复印出处)。
报考者由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11月11日在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市政府3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