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浙江:2015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09-0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本省内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中选调,省级机关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浙江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公务员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正科级及以下职务(试用期公务员除外)。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本科为非法律专业及辅修法律专业除外)。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清正廉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

  (四)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身体健康,适应机关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未满服务地或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公告公示”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www.zjfzb.gov.cn)“公示公告”栏。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