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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员调配方案(试行)》(临翔人社联发〔2013〕5号)的规定,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编制限额内的原则;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临沧市范围内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热爱政法工作,勤奋敬业,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团结同志,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工作年满3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年满5年以上;
4.身体健康;
5.具有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其它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
(一)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岗位1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国家司法考试证书;
3.2年以上政法(含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森林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工作经历;
4.具有较强的写作、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区委政法委文秘岗位1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2年以上政法(含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森林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工作经历;
4.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调查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