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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临翔区机关综合办公楼四楼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临翔区白塔路101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2张;在政法机关(含森林公安局)工作经历证明;执法监督室岗位所需司法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区委政法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每个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时间视资格审查和笔试时间确定。
(三)考试
选调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即: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50%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技能测试):按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四)组织考察
根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选调职位(岗位)的职责要求,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委政法委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五、严肃选调纪律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它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参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查分的,向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受理查分。查分截止时间为笔试成绩公布当日18:00前,超过期限一律不受理查分。
临翔区委政法委联系电话:0883-2166295 0883-2166246
联系人:李文仙
原标题: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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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