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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5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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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9时-9月14日下午16时。报考人员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9月7日下午16时至9月14日24时,由省法制办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选调计划的最低比例为8:1。若低于上述比例,将核减选调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9月17日9时-9月18日24时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并准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时间:9月19日。笔试在杭州市设考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从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选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公开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递补对象,并进行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相关程序。

  咨询电话:0571-87052572,87052902。

  原标题: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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