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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公务员4名公告

富源县政府网 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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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规定,经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申报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规定程序进行。

二、遴选范围和岗位设置

(一)遴选范围:全县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

(二)遴选岗位及人数:办公室文秘岗位4名(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全县(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基层单位)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2月1日),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行政职务为科员。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12日—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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