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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7江西万载县选调机关人员23名公告

万载县人民政府 2017-04-1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补充县直部门工作人员,规范人事调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调名额

此次共选调公务员、事业编干部23名,其中:公务员2名、事业编干部21名。具体岗位如下:

1.县纪委(监察局)公务员2名;

2.县委宣传部中心报道组事业编干部2名;

3.县编办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编干部2名;

4.县审计局信息中心事业编干部2名,固定投资审计中心事业编干部2名;

5.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事业编干部3人,非税收入管理局事业编干部2人;

6.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干部1名;

7.县社保局事业编干部3名;

8.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事业编干部1名;

9.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干部3名。

二、选调的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是本县在编在岗且经公开招考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事业编岗位的,必须是县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不含学校、医院);报考财政、审计岗位的,必须具有财政、审计专业资质,其中乡镇财政所人员不能报考非税收入管理局岗位。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尚在最低服务年限范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交流或转任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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