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2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选调计划数与进入审核人数低于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方式
由考生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同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及盖章审核完备的《云南七甸产业园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各1份;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职称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证明纸质版1份;
(5)其余所需材料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并提前通知资格复审人选。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当天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出现等额面试情形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安排。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
综合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将在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为自费。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方式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拟选调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达到考察及体检条件的人员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的;
(二)不符拟聘用人员条件的;
(三)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六、工作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选调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选调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申请。
(四)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聘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办理调动过程中及办理调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选调资格。
(六)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拟选调人员须服从云南七甸产业园区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及岗位聘用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71-68588620
咨询电话:0871-68588660、0871-67431200
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871-6498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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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南七甸产业园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 云南七甸产业园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原标题:云南七甸产业园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km.gov.cn/c/2023-10-25/47873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