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1.笔试方式及试题类别。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为准。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qj.gov.cn)“资料下载”栏。
(2)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1小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遴选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遴选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考试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遴选计划表》。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以短信方式发送给各位考生,考生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3332026、3332028)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程序审核出不符合本次遴选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相应遴选资格。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资质)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遴选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一致,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和岗位遴选条件的一致性再次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遴选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遴选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属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遴选计划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凡笔试有缺考科目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15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5)达不到1:2比例的须取消或递减岗位遴选计划数。
(6)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的岗位,须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方可进行后续程序。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与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两年《年度考核表》、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报考诚信承诺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涉及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须在报名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上述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与岗位遴选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向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遴选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六)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遴选计划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规定网站公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制定面试方案,向曲靖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报批,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
面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工作,必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告的面试方案。
3.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曲靖市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5.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须由市属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示。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遴选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后,由市属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示。若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则进行专业测试,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参检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管权限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若调出方不同意调动的,即停办理,取消或递减遴选岗位。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或邮箱,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事业单位遴选考试。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遴选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诚信档案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手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通知联系,因联系不畅造成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疫情防控要求。在遴选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遴选各程序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相关电话
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0874-3383109
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1.曲靖市政法委:
曲靖市社会治理中心 0874—3122867
2.曲靖市卫健委:
曲靖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0874—3122953
3.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曲靖市军队干休所 0874—6669123
4.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1)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0874—3316131
(2)曲靖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0874—3316131
(3)曲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0874—3316131
(4)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0874—3222366
5.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技师学院 0874—3980551
以上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及时在规定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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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原标题:曲靖市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含遴选计划)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9502&lb=12&xmmc=%E9%80%9A%E7%9F%A5%E5%85%AC%E5%91%8A&z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