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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市纪委监察局遴选4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公告

遴选网 20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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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笔试。市纪委组织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名额从到低分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业务能力测试。市纪委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加试业务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5.面试。市纪委组织进行面试。

  笔试、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与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遴选职位名额从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由市纪委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7.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使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8.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市纪委监察局办理拟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

  9.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

  附:推荐报名表

  黄石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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