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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条件
1.综合业务类
(1)法律、中文、管理等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办案业务类
(1)法律、会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2)从事纪检监察办案或公、检、法办案工作2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止2014年7月31日。
四、方法和步骤
1.报名。报名时间截止6月24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符合条件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市纪委监察局遴选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市直部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加盖公章,县(市)区(开发区)报名人员须经县(市)区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包括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另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推荐报名表可在黄石党建网http://www.hszzb.gov.cn、黄石廉政网http://www.hslzw.com下载。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大楼204室),联系电话:0714-6368955。
2.资格审查。市纪委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某一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取消或减少遴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