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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由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2以内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2以内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 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减少或取消遴选职位。
(七)公示
根据各遴选单位各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南党建网、黔南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拟遴选人员的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黔南州州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2、《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3、《州直遴选单位报名点及联系方式》
4、《黔南州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黔南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