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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组成遴选工作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个人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实行差额考察,差额比例按遴选职位20%确定,差额人数不足1人的按1人确定。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六)确定遴选名单。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研究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遴选,退回原单位工作。
调动坚持编制和身份一致的原则。事业人员遴选到行政单位(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以调剂到该单位主管的事业单位的方式调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人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以调剂到主管该单位的行政部门(或其他行政单位)的方式调动。具体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征求本人意见,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不办理调动,视为本人放弃遴选调动。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遴选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六、宣传发动
望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此次遴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遴选。
七、其他
此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县公开遴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龙里县2013年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2.龙里县2013年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
中共龙里县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