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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试用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统筹安排到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中共西昌市纪委、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六)公示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激励待遇
1.试用人员在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可由用人单位给予800元租房补贴。
2.凡试用合格调入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可获得1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指标;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在西昌市无房产者,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公租房或由用人单位给予两年相当于公租房类房屋的租房补贴(每月不超过800元);在西昌市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者可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保留原职级。
4.调入满3周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其配偶愿意调入西昌市工作的,可根据其配偶编制情况对应解决工作调动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本次公开遴选将电话通知、网络公示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联系。咨询电话:0834-3222502。
原标题: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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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