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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普洱市委老干部局遴选2人公告

普洱党建网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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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规定,经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普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简介

普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中共普洱市委老干部局主管。

其主要职责为:在市委老干部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老干部政策,充分发挥综合功能,组织开展各种有益老干部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认真贯彻执行老年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广大老同志提供终身学习的教育服务,面向全市老同志开展老年教育、教学服务;负责组织老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重大会议精神;为老干部参加学习、开展活动提供优质后勤保障,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

二、公开遴选职位及人数

普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工作人员2名。

三、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老干部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工作执行力;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教学及教学管理经历可延长至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5.工作年限三年以上,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职级为科员;

6.身体健康;

7. 法律、法规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按照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决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市委老干部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具备教师资格的公务员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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