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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选调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17日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 29日;
2、报名地点设在县纪委组织部。联系人:周重建(电话:0558-8666272);
3、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
4、报名时需提交《2016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太和先锋网下载)。
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选调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选调考试。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16年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比例为2:1。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如最后1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产生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根据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选调人员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被县纪委监察局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太和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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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6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太和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