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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龙游县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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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龙游县委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其中龙游县委信息中心1名,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1名,龙游县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5名,面向全市或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在现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违纪违法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发布信息。2016年8月28日,通过《今日龙游》、龙游电视台、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qzrls.com/)、“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及龙游县公文交换系统等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报名推荐表》上表明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名需带材料:《报名表》或《报名推荐表》(可网上下载填写完成),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参加工作时间(履历)证明,相关获奖材料,一寸免冠近照3张。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8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于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到原报名点领取)。

  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3,若低于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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