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具体计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期为准。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得报考。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乡镇新录(聘)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
4、参加公开选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2016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上午08∶00-2016年9月7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6年9月8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均可修改并提交相关资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截止日期:2016年9月8日上午11:00)提交相关资料,否则将不予审核。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选调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6年9月9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与市人才市场联系处理(电话: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本批次选调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选调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后续考试环节满分100分。笔试环节不限开考比例,进入后续考试环节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设置最低控制线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分数达到才能进入相应后续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开考前。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到低分顺序以选调岗位人数1∶2(部分岗位按1∶3,详见岗位表)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选调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公务员还须提交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后续选调环节有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