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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6人公告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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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文件精神,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支队(州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事业管理人员6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职位及计划

  1.考调计划: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支队(州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人员4名;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事业管理人员1名;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事业管理人员1名。

  2.考调职位:见《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不予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人事教育科(兴义市沙井街71号),联系电话:0859-3238524。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5.报考职位需要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事业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特别提醒:200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聘用审批表》须具有州级人社部门审批的意见);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本次考调按计划考调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如达不到比例,经州住建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计划。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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