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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泸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决定从我市各级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市具有拟进职位相对应身份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选调范围、职位、名额及要求
详见附件1《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业务素质:具有与拟进职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力水平和资格条件。
3、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市级部门参加者未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区参加者未达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或不同意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14日(8:30-12:00,15:00-18: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电话:3195758。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位要求所需的关证明(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2)《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