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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花都区选调30人公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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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适应花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广州市花都区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人数为30名,具体选调单位、职位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机关、参公单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具体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4.具有三年或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转任或者不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8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参加本次公务员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备齐报名所需材料,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花都广场海豚俱乐部二楼,联系人:熊玺。

  (2)邮寄报名:报考人员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9号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41室,邮政编码:510800,收件人:冯燕,联系电话:020-36899084。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报名时间以邮戳、快递单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有:

  (1)《广州市花都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4)《广州市花都区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签字并按手印。

  (二)资格审核

  笔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专业审查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4)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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