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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境监察支队为州环保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加强环境监察、环境执法工作,优化环境保护工作人才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经州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参照机关管理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与计划
州环境监察支队执法职位3名,文字综合职位1名。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为全州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不含科级干部)。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5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州环保局人事科。(乾州文心路1号,农贸市场旁。)
报名电话:0743-826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