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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单位遴选4人公告

株洲人事考试网 2016-08-1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需由报考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4)报考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文字工作经历或财务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文章、撰写的讲话稿、会计证等;

  (5)《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单位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28680275@126.com)。

  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遴选资格。

  五、遴选步骤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用人单位可以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

  3.面试:笔试后,全部应试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5.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统战部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转任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九、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8680275

  纪检监督: 0731-28680283

  原标题: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单位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株洲市直统战系统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株洲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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