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林业局直属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见附表1)
1. 广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1名;
2. 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名。
二、遴选范围
从全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广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需具有会计及相关专业;报考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人员需具有森林保护、林学等相关专业。
3.一般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相关条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2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林业局科技与人事科(广安市广惠街188号,广安市林业局办公楼三楼纪检组副组长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26-2335018 13551971822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广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2份及电子版(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