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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疆遴选公务员15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师检察分院10人,其中:
侦监公诉岗位5人,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办案经验者优先录用。
职务犯罪侦查岗位5人,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办案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师中级人民法院5人,其中:
1.五家渠垦区法院1人:
网络管理员1人,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2.芳草湖垦区法院2人:
审判员1人,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
网络管理员1人,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3.奇台垦区法院2人:
会计1人,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具有会计师资格证。
法官助理1人,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疆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要求1.7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米以上;
7.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8.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9.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人事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