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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黄冈师范学院部分中层干部空缺岗位选任3人公告

黄冈师范学院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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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拔方式

本次3个中层干部空缺岗位采取组织选拔方式产生,根据岗位的实际进行非定向推荐。

六、选拔程序

1.人员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全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人员名单。

2.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经校党委研究,按照一定的比例差额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1)谈话调研推荐范围:

由下列人员参加:学校领导;党委委员;三级以上教授;中层正职干部。

(2)会议推荐范围:

由下列人员参加:学校领导、党委委员、三级以上教授、中层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

党委组织部分类统计干部推荐情况,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校党委报告。

3.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统筹考虑民主推荐与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充分酝酿,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等额或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达不到要求的缩减岗位职位。

按照“凡提四必”要求,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等部门做好干部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报告、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工作。政治不合格、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学校成立考察组负责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着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干事创业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谈话范围为:学校领导、有关综合职能部门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和教职工代表(人数在15人以下的应全部参加)、其他有关人员。

非中共党员的考察对象还需征求党委统战部的意见。

综合以上考察情况,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5.确定拟任人选。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正式任职。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办理任命文件、干部任职宣布、工作交接等任职手续。

七、相关政策

1.本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案件审理室主任,政法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在学校在编在岗符合提任条件人员中选任,审计处副处长面向全校在编在岗、人事代理和享受正式工待遇教职工。

2.本次中层空岗选任本着“宁缺毋滥”原则,个别岗位如果没有合适人选,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可暂时空缺。

3.有关中层干部的年龄和任职年限界限以2020年6月30日计算。

黄冈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9日

原标题:黄冈师范学院部分中层干部空缺岗位选任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hgnc.net/2020/0630/c1111a6179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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