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河北:2016衡水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3人公告

衡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06-0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组织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确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拟选调人数与入围人数比例为1:3,笔试入围名单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测试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即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40%与面试成绩按60%相加合成总成绩。遇有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

  (三)考 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名额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审档、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细致、全面客观地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体 检

  按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替补。

  (五)公 示

  综合以上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局党组汇报,拟定选调人员。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拟录用人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几点要求

  1、严格招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考质量。

  2、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现象,自觉接受监督。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8 2230090

  原标题:衡水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衡水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5月30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