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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选聘过程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及入围后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报考人员需提供截止到资格审核当日的近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出示当地“健康码”,每日申报健康状况;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立即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782969、监督投诉电话:0756-278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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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院长、副院长报名表岗位表.xls
珠海市斗门区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长、副院长报名表.doc
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原标题:珠海市斗门区2020年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长、副院长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umen.gov.cn/zhsdmqrmzfmhwz/zwgk/rsxx/rszl/content/post_2574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