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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审判、检察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相关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及取得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未经工作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审批同意的;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计划及岗位要求(附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至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法院报名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区治大院永定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113室,电话:0744-8597213;
检察院报名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40号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403室,电话:0744-8225697。
3.报考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详见附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5)任现职务职级、法律职务相关文件;
(6)历年公务员考核情况证明。
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均采用用A4纸张复印,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的公章。